【槽点】俞永福&马云内部邮件:交易金额远超百度对91的
今天阿里巴巴和 UC 联合宣布,UC全面融入阿里巴巴集团,阿里将组建 UC 移动事业群,UC 董事长兼 CEO 俞永福担任事业群总裁,并进入阿里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。
不过双方并没有透露具体的交易金额,外界盛传 UC 的估值为 50 亿美金。不过俞永福在内部邮件中透露,UC 并入阿里集团,将创造目前中国互联网史上最大的并购整合:本次整合将大部分以阿里巴巴集团股票,配合部分现金的方式进行,整个交易总 UC 的估值远远超过之前中国互联网最大并购交易“百度对 91 的 19 亿美元估值”。
【俞永福内部邮件】
会当凌绝顶,一览众山小
各位 UC 同学,
在此我代表班委要向大家宣布一个激动人心的消息,在经过长期的磨合、沟通和思考后,从今天起,UC 集团将整体并入到阿里巴巴集团公司,成为阿里大家庭的一部分。
藉此,我们将创造目前中国互联网史上最大的并购整合:本次整合将大部分以阿里巴巴集团股票,配合部分现金的方式进行,整个交易总UC的估值远远超过之前中国互联网最大并购交易“百度对91的19亿美元估值”。
整合完成后,我们将组建阿里 UC 移动事业群,这也是阿里巴巴集团在阿里电商事业群、云计算大数据事业群之后组建的新业务集群。该事业群除了现有 UC 集团业务团队,还将整合阿里集团其他相关业务和团队,负责包括浏览器业务、搜索业务、LBS 业务、九游移动游戏平台业务、PP 移动应用分发业务、爱书旗移动阅读等业务的建设和发展。我本人已被邀请加入阿里巴巴最高的业务决策团队——阿里巴巴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,并被集团任命为阿里 UC 移动事业群总裁。
在此,也跟大家分享一下班委做出这一战略决策背后的思考:
1,为梦想——更快的实现
今年是 UC 创业十周年。十年前,我们带着“U Can Web:帮助用户更便捷的上网”这一朴素的梦想起航,见证了中国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开启。随着业务的壮大和发展,我们在 2011 年重塑了新梦想——“帮助一半地球人享受便捷、开放的互联网服务”。我们坚信,只有移动互联网才能实现“连接一半地球人”的梦想;我们坚信,这一梦想的实现,将在全球范围内,彻底改变人们获取信息、享受娱乐、享受生活的方式;我们坚信,只有移动互联网才能让一家中国互联网企业成为这一梦想的主角。
UC 是最早走出国门的一批中国互联网企业,经过几年的国际化路径探索,我们拥有了所有中国互联网企业中最大规模的海外用户量,也获得更大的视野和格局,超出预期的国际化前景更让我们无比兴奋,为实现“全球领先,来自中国”的梦想,我们愿意付出一切。在国际化方面,我们也看到了腾讯微信和阿里国际化的喜人成绩,尤其是阿里国际化将对生态的巨大影响,与我们“服务一半地球人”的梦想不谋而合。
今天的阿里集团,在电子商务、互联网金融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文化娱乐、物流、国际化甚至体育等多个垂直业务上的纵深布局,已经远远超越了国内任何其他互联网公司的格局。在互联网与其他行业融合、渗透的过程中,阿里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,可以说今日阿里已经不仅是一家互联网公司,更是一家超越互联网的企业。依托 UC 在移动上的优势,结合阿里在相关行业的深耕布局,让彼此成为对方发展壮大中的更大变量,催化出更加惊人的化学反应,成就更加超越期待的未来,实现更大的梦想。这是班委经过深思熟虑,选择与阿里结盟的最重要的原因。
UC 与阿里在 2009 年由于战略投资结缘,过去五年,阿里兑现了“无条件支持 UC 发展”的承诺,双方高层建立了平等、尊重的友谊。当马云总提出“走到一起,实现共同的梦想”的建议后,我们觉得这是一个机会、一种缘分,让双方原本就一致的梦想融合,更快、更坚实的向前进!
2,为责任 —— 更大的期望
UC 从 6 个人创业至今年已经近 3000 人,作为团队带头人,我们有巨大的责任和压力帮大家实现更好的个人发展和物质回报。就像我之前分享的,作为创业班子,上市只是一个过程,上市的目的是为了企业发展、公司品牌和团队激励;如果为控制力,不上市和晚上市对创业者更有利。阿里巴巴集团在过去五年的合作中,对 UC 这支队伍的评价一直很高,本次整合方案更是给出了一个中国互联网历史上最高的价格,并且通过换股给了 UC 的同学们一个快速上市并再次享受上市价值成长的方案,信任 UC 团队的能力,继续让团队独挡一面,让 UC 旗下品牌发扬壮大。
在这样的选择面前,我、小鹏、梁捷、顺炎做出了有些不舍,但我们认为对大家负责任的决定,让大家更稳定获得创业回报的基础上,能够更专注于思考如何将产品做得更好,如何将能力发挥得更强,如何跨入自己人生的更高舞台!
3,为挑战—— 事业的珠峰
UC 是中国互联网创业者的一个典型缩影,从一个单纯的新生命开始,在复杂和激烈竞争的原始丛林里发展壮大,虽然经历很多诞生时从没想过的挑战,也曾遭遇过不少丑恶的竞争,但最终在残酷的生存考验中胜出,取得了自己在移动互联网格局中的一席之地。但我们必须感谢各种来自外部的竞争和挑战,正是它们成就了今日 UC,让我们成为了中国互联网格局中最大的变量之一。
我们要感谢腾讯!正是与腾讯移动浏览器团队过去几年的高强度竞争,让我们不敢懈怠,不断加快产品和技术创新的步伐,让 UC 以最快的速度实现了从 Symbian 到 Android 等智能平台的跨越,让 UC 实现了在国内移动浏览器市场从 30% 的份额到超过 50% 市场份额的成长,成为国内最大的移动浏览器用户平台,让 UC 实现了从单一中国市场到多个国家市场份额超过 10% 的跨越。
同时,竞争和挑战也让我们有了更多业务思考,从移动浏览器出发,经过四年多的打造,培养出国内领先的移动网游平台和品牌——UC 九游,2014 年九游给合作伙伴的分成预期超过一亿美元,我们时刻没有忘记打造一个开放共赢的移动游戏生态。
我们要感谢百度!正是因为百度对神马搜索的特别关照,让 UC 正在发展的移动搜索业务得到了 7x24 小时的高度响应和快速迭代锤炼(虽然神马搜索在过去的一个月被百度多次误操作,屡屡被标示为“未知搜索引擎”)。因为竞争,神马搜索已经成为移动搜索引擎的重要变量。感谢他们,只有竞争和挑战才能让创业者跑得更快;只有竞争才能让用户受益,因为产品创新可以更快,服务可以更好;只有竞争让生态受益,可以让大家更平等,发展更平衡。
移动搜索是我们看到的巨大创新机遇窗口,神马已经成为移动搜索的重要变量,为实现突破,我们需要整合更多优质资源,我们需要放弃更多短期的利益,我们需要给用户创造更好的体验,需要为合作伙伴创造更多的价值。下一阶段,我们所有同学都将面临我们职业生涯中的更高挑战,还有什么事情,比翻过并超越我们面前的那两座大山更兴奋,晚年更值得吹牛的事情呢!
基于以上三点思考,团队做出了这一重要决定。作为班长,在决定之后,我想跟大家发出的口令是“冲锋”。一个人,一支队伍要想赢得未来,要想赢得尊重,最重要的是自我挑战,自我驱动,自我竞争。当你今天无法与昨天的自己竞争时,你的人生就走过了拐点!在这次整合完成后,可以想象,炮火将更加猛烈,希望大家能短暂的庆祝后,让自己和团队尽快归零,下周一,各野战军必须进入产品研发快速迭代周期,让自己的产品更强,让用户的体验更好,让我们把变量进行到底,让阿里和 UC 的整合产生“合聚变”!
最后,我特别想跟大家分享 UC 和阿里的文化。我的感受,两个队伍的文化追求是高度一致的,我相信我们的融合会非常顺利,我们都会为阿里人而自豪!
会当凌绝顶,一览众山小。
班长永福
2014 年 6 月 11 日
【马云内部邮件】
各位阿里人,
请张开我们的双臂,欢迎并拥抱 UC 的同学们!经过五年的投入相处,此刻 UC 正式加入阿里巴巴的大家庭。今天,我们又多了 3000 名跟我们理念一致、共同奋斗、彼此信任的同学和同事。
今年年初,集团就明确了“云 + 端”的公司战略。5 年多来集团坚持对云计算和大数据进行坚定投入,而 UC 的同事们则成功地打造了中国移动互联网最重要的一个“端”。两者的融合必将让阿里的战略更加充实。
阿里巴巴集团同时将正式成立阿里 UC 移动事业群,该事业群除了现有 UC 集团业务团队,还将整合阿里集团其他相关业务和团队。UC 作为今天中国互联网的重要变量,在既往发展过程中体现出了敏锐的格局观,强大的战斗力和出色的国际拓展能力,相信 UC 与阿里巴巴的结合将给行业带来更多的改变和想像。
阿里巴巴集团欢迎永福加入阿里巴巴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,并出任阿里 UC 移动事业群总裁。我们相信,来自 UC 的 3000 名同事,将更大程度的丰富夯实集团的人才基石,并涌现更多优秀的管理人才,正是阿里大家庭每位同事的参与,才能保障阿里巴巴的长远发展和创立初心。
不久以前,我和永福说,我们有机会改变。走在一起,不是因为我们面临市场的选择,而是因为要创造我们共同坚信的未来 ---- 我们坚信,传统的以控制为出发点的 IT 时代正在走向激活创造力为目的的 DT(data technology)数据时代。这不仅是阿里和 UC 的机会和缘分,更是阿里人和 UC 同学们的幸运。这个时代不需要站队,但这个时代,我们值得为理想做出选择与奉献。
如果说,15 年前成立的阿里巴巴,和 10 年前成立的 UC 有什么共通的地方的话,我相信最大共性是,我们都是坚定不移的理想主义者 ----- 我们心甘情愿去追求充满不确定的未来,也脚踏实地的利用互联网改变人们的生活。
一群有情有义的人在一起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,这就是阿里巴巴的文化。
再次欢迎!一起努力!!
马云
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
2014。6。11
本文 微商货源 原创,转载保留链接!网址:http://51569.com/a/4463.html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