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头条事件带给传统媒体和作者的几点启示
市民王叫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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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6-06 05:15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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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3日,资讯推荐引擎类APP“今日头条”所属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确认,该公司已完成C轮1亿美元融资。据悉,此次融资估值5亿美元,红杉资本领投,新浪微博跟投。
在此之前,关于今日头条五亿美元估值的传闻在业内已经传播了一段时间,但被正式确认后依然引起轰动,今日头条真实价值是否有5亿美元且不论,但从投资人经过竞价后一亿美元的注资看,至少五亿美元在资本市场上是被认可的。
作为一个产品,今日头条有两个属性:它是一个科技产品,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APP,从这个角度说,五亿美元的估值不算离谱,但也已相当惊人,如果按今日头条的估值去推算拥有读者量级类似的搜狐、网易等新闻客户端,其母公司市值将会被大大推高;它又是一个媒体产品,从这个角度说,五亿美元对仅仅做了两年的今日头条来说就太高了,31亿人民币,这个小公司的价值,已远超国内很多老牌报业集团资产。
但今日头条一亿美元的入账也给他带来了麻烦,树大招风之后,传出传统媒体要联合向其收取巨额版权费,《新京报》也在今日发表社论,称技术的发展不应当带来版权保护的恶化,以“我们不生产新闻,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”为口号的今日头条,其搬运的不仅是新闻,更是版权。
传统媒体版权的提法恰当其时,从历史上看,版权问题曾经是很多互联网公司的定时炸弹,此时爆出,如能顺利解决,其实有利于今日头条排除隐患,如真能顺利解决,对整个中国互联网的版权现状也将是个巨大推动。
说句题外话,中国互联网的版权问题,到今天早已成了一个烂泥坑,现在传统媒体吃味今日头条的巨额融资去找其麻烦,但作为一个作者,我想指出,互联网繁荣昌盛十几年来,我有大量文章在网上被转来转去,但从来没有一家网站向作者付费,仿佛这是天经地义。
作者的文章发表在《人民日报》上,即使新浪搜狐与人民日报签订了版权协议,人民日报允许其可以免费转载但仍需向作者支付一定的稿酬。根据是国务院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第二条“ 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。除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、表演、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,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,并支付报酬”的规定,但显然,这一条法规在中国早已被踩在脚底,无人理睬。
从传统媒体角度说,如果绕过版权和利益问题,换一个借鉴的角度看今日头条的五亿估值,或许能有更大收获。主要有两点,其一,在受互联网冲击,传统媒体一片风声鹤唳之时,今日头条的五亿估值其实反证了内容的价值,无论是新闻的生产者,还是新闻的搬运工,其运转核心都是内容,即便在移动互联网时代,内容也不是不值钱了,它依旧是金贵的。
其二,内容是有价值的,但新技术、新观念却是点石成金的关键。大多数传统媒体坚守对内容价值的信仰,但却依旧对技术的价值不够重视。前段时间,《纽约时报》的一份机密内部报告被披露,该报告详细叙述了遭遇的困境,但就是这样一份痛定思痛的内部报告,仍沉浸在对过去的留恋中,《纽约时报》刊头的32人中(高层人士名单),没有一个人的头衔含有“软件”、“工程师”、“设计”或“技术”这样的词。在这份97页的报告中,“软件”这个词没有在报告正文中出现过一次,而且一直到63页才首次出现了“代码”,在报告中,《纽约时报》仍无法鼓足勇气把对受众的称呼从“读者”改为“用户”。再看今日头条,现在的180个员工里,有高达60%是技术人员。
再看今日头条,五亿美元的估值非常之高,但至少目前并不能完全证明其成功,它也有可能是资本市场吹起的一个泡泡它依旧还在路上,而且至少有四个坎儿需要迈过去,前面提到的版权问题是其一,不管法律怎么讲,今日头条的价值总归是建立在他人生产的内容之上,今日头条从中获益后理当以合理的形式与内容生产者分享收益;其二,要面对巨头的竞争。今日头条的迅速长成是建立在网络巨头未予重视的前提下,现在五亿美元估值出来,性价比划算了,市场养成了,今日头条有没有能挡住巨头的护城河?其三,信息茧房的问题,今日头条推崇的个性化阅读是否未来新闻阅读的趋势,你爱吃什么就一直提供什么,这其实很容易把读者困在个人喜好中,而面对一个更扭曲而不是更真实的世界;其四,今日头条的成功到底是因为它独有算法上的成功,还是更多的靠与社交媒体账号的更紧密绑定,而搭上了这几年社交网络大爆发的快车?这是需要时间来检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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