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要当网红先做手艺人,内容创造是个姿势活

市民王叫兽 阅读:67308 2016-04-19 17:48:48 评论:0

内容创造 网红经济 内容创业 中国新闻网4月14日做了把标题党,用一则《霍金、莫迪、陆克文:外国名人微博圈粉欲当网红》,从12日在新浪微博上开通个人微博的英国著名理论物理学家史蒂芬·霍金仅靠2条微博就成功圈粉2百万说起,将外国名人在中国通过社交网络成功“晋级”网红盘点了个遍。无独有偶,在13日的《株洲晚报》上,用7个版的篇幅,把本土的自媒体大V也做了一番扫描盘点。 网红,作为一种有趣的互联网现象,成为媒体聚焦的核心。而更多草根在看了“先进事迹”后,也在犯嘀咕,怎么样才能成为一个网红呢?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网红是什么?其实,这个称谓与自媒体、大V、意见领袖乃至更为古老的名博,是一个意思。在从12年前就开始玩博客的笔者看来,无论是写字、玩视频、秀声线乃至晒玉照,各种不同姿势的网红们,其实都有一个更标准的定义——互联网上的内容创造者。 可创造了内容,怎么才能红呢?霍金这样的大拿,自然触网就红。那么我们换个草根点的例子,一个被称为“2016年第一网红”的女子papi酱,半年时间微博粉丝400万,微信公众号单篇文章阅读也是分分钟轻松破百万,顺手还拿下了1200万的风险投资,本月末还要召开第一个广告的拍卖会。她凭什么红?美貌与智慧并重?卖萌和搞笑齐飞?其实都不对,她只是在短视频这个地方,在大家还在沉迷玩小咖秀之类的模仿游戏之时,折腾出了一批诸如日本马桶盖、男女关系吐槽、烂片点评、上海话+英语等有趣的视频,每个视频不过几分钟。 网红的前提是做内容,但是走红并不容易 看出成功的关键了吗?还有点模糊?再举个例子。影评应该是一个几乎零门槛,而且想要出彩难度很高的内容创作领域了吧,毕竟竞争者太多,各种写法、各种毒舌也太多了。这不,去年有个叫谷阿莫的少年就成功地成为了影评领域的网红,他的玩法是将文字影评变成有视频剪辑的解说,你或许会说,这个烂大街,那么如果再加上基本上不停顿的古怪加蹩脚台湾腔的配乐呢?如果再配上《三分钟看完<鸟人>》这样的标题呢?如果他对电影的解读可以高度概括到一句话吐槽,比如《消失的爱人》就成了“疯子杀神经病逃回变态身边的故事”。是否你颇有点当年那个恶搞《无极》的影评视频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》之感呢? 这其实都是手艺活,在过去,手艺人要想成功,除了手艺好以外,还需要在他所从事的手艺范畴里,有个别人没有挖掘或不够擅长的技能,比如昔日北京百货大楼售货员张秉贵,顾客要半斤糖果,不用秤,手一抓,决不短斤两。而在网红世界里,道理也是一样,写历史的人太多了,可当年明月和《明朝那些事儿》换了个方式,用略带点调侃来说历史,在互联网上火了;读书的电视栏目都快饿死了,可罗振宇和他的《罗辑思维》却用“有种有趣有料”的互联网思维来趣解图书,反而成了互联网上的一档买书节目…… 这些网红都站在无数人开拓过的地盘上,找到了一个别人忽略边缘,用上佳的手艺,种出了别具一格的“精神食粮”来。 成为网红就这么简单,只是想要成功,知易行难。 [ 本文来自品途商业评论 作者: 张书乐创作。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:http://www.pintu360.com/article/60415.html。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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