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生牛犊的”互联网+文化金融” 能否在风口上飞起来?
不知从何时起,各大财经栏目上,经常能看到IP经济、粉丝经济、数字产权交易这类关于“文化金融”的报道。无论是IP游戏、IP电影、IP网剧还是IP综艺,都因其拥有一定的粉丝基础和话题制造能力,以燎原之势攻占了泛娱乐领域,让制作方们尝到“IP就是生产力”种种甜头的同时,文化金融受到广大投资人的青睐。 这是一个属于网络的时代,并且随着互联网+趋势的加剧,各类数字产权在线交易规模扶摇直上。但是,与此同时,其自身存在的市场短板也逐渐暴露出来。专业做数字产权交易的平台本来就不多,而且良莠不齐,更别说达成发展普惠金融的目标了。难道文化金融市场还没开始飞,就遇到瓶颈了吗? 其实不然,笔者对此现象,泡了一整天的贴吧、各大财经社区论坛,发现其实用户对互联网+文化金融的兴趣盎然,尤其对倡导普惠金融的数字产权交易平台。那么为什么这块市场被空出来呢? 大众理财未来倾向普惠金融 数据显示,整个发展中国家40%的家庭有积蓄,其中72%的普通人对于基础金融理念、风险意识的认知非常浅,对金融产品多半持保守观望的态度。而在众多的投资理财项目中,风险和收益大多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,股市的不景气、P2P冰火两重天,更是让不少投资者望而怯步。正是这样的现状,未来只有有效、全方位为大众群体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、增强投资用户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,让投资群体及时获取价格合理、便捷安全的普惠金融服务,才能刺激大众的理财需求。而数字产权所如电影、游戏能带来的收益能见度相对比较清晰,新有交易模式相对可以止损,在这样的情况下,文化金融产品是容易达到普惠的目的。 为何数字产权的普惠金融市场被空出来了? 随着动漫、小说、电影的IP价值被挖掘出来,数字产权开始有了不断的延伸,中国的IP行业都毅然决然的掀起了一股数字产权交易的热潮。但为什么在普惠金融产品上,这块市场被空了出来? 互联网金融大环境问题:2015年,正当P2P发展迅猛之时,一大批的行业大牛如e租宝、借贷宝、翼龙贷、大大集团等因负面消息缠身,给一直遭到人们诟病的互联网金融泼了一盆盆冷水,这让大部分普通投资者对整个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监控、资金安全失去了信心。 文化金融的概念普及问题:提到“互联网+文化金融”,大部分用户的概念停留在交易所的艺术品交易、邮币卡交易。其实文化产业的门类非常的多,随着国人版权意识越来越强,电影、动漫、游戏、周边衍生品,其在产业链开发的模式也非常多,比如电影证券化,通过将电影票房未来收益作抵押发行债券让普通投资参与购买,比如特制的限量版服装玩具的储存升值交易,但是这些都还处在大众教育起步阶段,投资者在国内还没有找一个清晰可见的案例借鉴。 交易分配模式不清晰:从产品本身来说,普惠金融是国务院近期提出一个比较新的概念,在文化产权领域,相关数字产权交易平台的交易模式尚不成熟,交易设计和利益分配并非健全。若以未来收益作抵押发行可交易份额,权益划分如何折价,交易份额如何分配,挂牌周期如何权衡,这些在数字产权交易平台正式上线前还是一个未知数。 平台资源较少:尽管数字产权的市场规模已经迎来千亿市场,但是大众参与渠道十分有限。搜索结果显示,除了正在备案的数字产权交易平台,目前已有的产权交易平台如IP超市多是买方与卖方的单线交易,并没有二级市场的可能,普通大众没有参与门槛自然谈不上普惠金融。另外,这类平台只面向某一类用户,比如文学IP交易平台只交易文学类IP,暂时没有一个综合性平台让投资者甄选。 文化金融究竟赚钱与否:关于2015年泛娱乐领域内IP的交易规模大家已经耳闻目睹,一个IP高至千万少则十万百万,BAT巨头也在学习好莱坞,欲建立一个贯穿游戏、文学、动漫、影视、音乐的IP新生态,不断砸钱进行大规模并购。但是纵然如此,当这些文化产品打包成一个金融产品时,是否仍然具有很大的投资价值,广大投资者目前还是无从知晓。 “互联网+数字产权经济”今年已到了爆发的前夜 市场的走向往往是以用户的需求为方向,而目前的数字产权市场来说,仅是版权公司与开发公司等上游资本的游戏,对于整个产业链来开发说还是头重脚轻,严重失衡的。当行业要向普惠发展,必定有一个自我平衡的过程。 促进产权经济的平衡发展,就需要解决上文中数字产权的普惠金融市场为何被空出来的原因。至于互联网金融的大环境问题,从P2P平台漏洞频发开始,互联网金融整个行业的规范步伐加快,监管之手正在显露出来,工商注册也越来越严苛。 对于概念普及和交易平台空缺问题来说,目前证监会、银监会、中宣部、文化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工商总局、商务部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席会议审批成立综合性的数字产权交易平台。据介绍,综合性的数字产权交易平台将会是为IP全产业链的网络游戏、文学、动漫、影视等多领域提供规范的交易平台和完整、优惠的税收政策。随着该平台的上线,还会根据不同品类的产品推出相关交易设计和分配比例,这也说明,已经开始有人愿意充当数字产权普惠交易市场的接盘侠了,同时这类产品也会越来越多,倒逼文化金融概念的普及以及平台运营方式的不断更新。 最后关于赚不赚钱的问题,整个数字产权肯定有赚钱的产品,也会有风险产品,但是相对于P2P借贷这些金融产品而言,一个IP交易后是一定会进行开发制作并售卖的,那它就一定会有收益,只要资金由第三方托管,至少不存在血本无归的可能。 当所有问题都解决了的时候,那么主打“互联网+文化金融”与“普惠金融”的数字产权交易平台会不会是风口的那头猪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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