凭什么uber被查,滴滴快的却没事?
前几天,我写了一篇文章与雕爷商榷uber该不该拿诺贝尔经济学奖,雕爷又以他一贯的雄辩风格回复了一篇,如果我再回复一篇感觉话题越扯越远了,毕竟雕爷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也只是一个象征,实际上,uber是不可能拿这个奖的。今天我想换个话题,讨论一下uber为什么在广州被查封?为什么滴滴快的却安然无恙?进而讨论一下滴滴快的和uber到底谁才是“汽车共享经济”的中国代表?
4月30日晚,广州市工商、交委、公安联合行动,对ber广州分公司进行检查,现场查扣上千台iPhone手机。广州市交委当晚深夜发布声明称,国家交通运输部已多次明确,各类“专车”软件公司应当遵循运输市场规则,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。凡利用私家车等社会车辆从事“私租车”服务的,均涉嫌非法营运,广州市交通部门都会依法处罚。广州交通运输执法只区分合法营运与非法营运,对扰乱运输市场非法营运,广州交通执法部门一贯保持高压的整治态势,绝不手软。
看到这则新闻,我很失望。我最不愿意看到“有关部门”出手直接干预市场竞争中产生的创新,所谓违法,在中国,你懂得。真正需要改变的恐怕是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本身,而不是随便就可以查封谁。但是,10多年的记者经验告诉我,发这种牢骚是没有的,作为企业更不能跟“有关部门”赌气,当我看到朋友圈里传播一张“撑uber”的图片时,着实为其担心,这么公开跟“有关部门”示威,在中国是很不理智的行为。
在商言商,作为生意人,uber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会被查封?然后才好想出对策尽量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度发生,更要杜绝事态升级。这里是中国,有一个词叫中国国情。
我们注意到,查封新闻中有这样一句话“终于给广州的哥出了一口气”。我们暂且不去讨论这句话出自“有关部门”还是媒体之口,淼叔已经撰文纤详细论证了那篇新闻稿是“有关部门”授意而作,所以,我觉得这句话多半也是代表了“有关部门”的态度。从这句话中,我们似乎也能琢磨出uber被查的某些原因。
没错,uber的确动了很多人的奶酪,而且这些人背后还是一个利益集团,这个问题放在美国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,但是在中国行政执法干预也是一种常态。点到为止,不便明说。
那么,为什么滴滴快的没有同时被查封呢?
也许有人会说,可能是人家的政府关系做得到位。依我看,在重大利益面前,所谓的PR、GR、IR,都是不堪一击的,根本原因只有一条,利益。那么,滴滴快的有没有动了某些人的利益呢?
首先,滴滴快的是以出租车起家的,最早做的就是让用户通过手机APP坐在家中或办公室里叫出租车,而且还有补贴,这对于出租车行业是积极正向的影响,极大地降低了出租车的空驶率,让出租车司机能够赚更多钱。同时,还促进了某些地方改革,出租车公司降低了出租车司机的“份子钱”。滴滴快的总裁柳青前几天的媒体沟通会上也讲过,“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要在出租车司机身上赚钱,我们不会破坏出租车行业,而是通过技术创新来改造它。”无论是做法还是表态,都不会引起“有关部门”的警惕和不满。
其次,后来滴滴快的相继推出专车服务,通过盘活租赁车来共享闲置的租赁车资源。以往传统的租赁车行业都是按天出租,而滴滴快的介入之后,使得租赁车市场可以按小时、按分钟出租。既提高了租赁车的使用效率,又满足了出租车满足不了的出行需求,而且还刺激了社会消费,增加了社会就业岗位。简直是一石多鸟。这些都是“有关部门”所乐见的。
再次,滴滴快的不仅仅有叫出租车、专车,接下来还会推出拼车,也就是通过共享私家车资源,降低交通压力。至于即将推出的代驾业务、校车业务,则更是深入到出行市场的各个领域。据说,未来甚至会参与到公共交通系统。
综合以上几点来看,滴滴快的对于“有关部门”是利大于弊,属于鼓励至少不限制的行列。这与uber只有专车是有本质区别的。一个是毫无顾忌地区摧毁出租车行业,一个是与出租车、公共交通相适应。你说,谁才是“汽车共享经济”的中国代表?
【延伸阅读:其实,uber不仅在中国有此遭遇,据不完全统计,uber已收到14个国家和地区的禁令。在德国、法国、西班牙、印度、泰国、中国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,uber遭法院或政府主管部门禁令,荷兰和韩国政府甚至对uber提起非法经营的刑事诉讼。甚至在uber的老家,崇尚创新的美国本土,弗吉尼亚、爱达荷、阿拉斯加、得克萨斯和洛杉矶、旧金山、迈阿密、奥兰多等多地政府都禁止或对uber进行合法性调查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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